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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持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承诺书
 

 
        在售后服务中,我司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满足车库使用单位的需求,提供最合理可行的现场维修、定期保养及专业培训方案及服务,通过完善而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及操作人员的合规安全。
        特作如下承诺:
        1. 提供免费质保期 2 年,质保期内我司将提供设备操作、日常维保及安全规范方面的专业培训。
        2. 质保期内投保相应设备产品责任险。
        3. 质保期内承诺每月 2 次设备检查及保养,每年 1 次设备整体运行维护。
        4. 质保期内提供备品备件五套,专用维修工具一套。
        5. 质保期后维保服务承诺在 1 小时内到场排查设备故障并提供解决方案。
 
        我司在全国各省份均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库以及专业维保团队,提供365天7✖24小时全方位的设备保障,终身提供设备硬件升级的技术咨询同软件的迭代升级服务。
        质保期自设备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开始计算。我司承诺设备使用单位质保期满后续签维保合同,往后5年内价格不变并提供同等专业的服务。
        维保负责人: 秦琪 
        联系电话:13061798379 / 021-63097001 
 
 
质保期满后的费用报价及维保内容
 

 
        本项目质保期后我司提供的维保费用报价为:按项目实际报价
注:
        大包范围:
        对机械车库进行有计划的、全面、持续、规范的维保及修理工作,维保工作包括对车库设备的预防性保养、例行检查、定期安全检查、24小时叫修服务及对各种部件免费更换、修理工作。
        小包范围:
        对机械车库进行有计划的、全面、持续、规范的维保及修理工作,维保工作包括对车库设备的预防性保养、例行检查、定期安全检查、24小时叫修服务工作。
        大修、年检不在范围内
 
 
设备保险承诺
 

 
        产品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即投保中国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
   
  
        投保期限: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被保险人名称:上海天地岛川停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产品名称:机械式停车设备
        单项由于产品造成的事故最高赔偿金额:500万元
其中: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万元
        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00万元(除人为违章造成外)
注:每人每项赔偿限额100万元,最多3人。
保险受益人: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单位
投 标 人(公章):上海天地岛川停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修期的设备维保服务流程与管理
 

 
 
每月检查项目表
 

 

升降驱动系统

序号

检查项目

方法

1

升降驱动系统链轮

1、用扳手检查链轮上的螺栓,如果螺栓不动则为正常。

2、以目视检查链轮接触的结构是否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

2

电动机及减速机的固定螺栓

用扳手检查固定螺栓,如果螺栓不动则为正常;用检查锤检查声音;

3

固定升降链条梁上的螺栓

用扳手检查螺栓,如螺栓不动则为正常;用检查锤检查声音;

4

轴承座的固定螺栓

用扳手检查螺栓,如螺栓不动则为正常;

5

固定升降链条梁上导轨轮的变形、磨损和轴上挡板

以目视/卡尺检查滑轮的变形及磨损情况,视磨损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更换;以目视检查滑轮轴上的挡板,未松动则正常。

6

传动链条伸长

以钢卷尺检查传动链条伸长度;如伸长可调整电机的位置使链条松紧正常;

7

减速机的杂音和温度

开动电动机,检查减速机的声音是否异常,在减速机侧面离底面1/4处贴温度封条;若声音突然变大或者温度超过80℃应让机器停止,仔细检查各部分。

8

电动机的杂音和温度

开动电动机,检查电动机的声音是否异常,在电动机侧面贴温度封条;若声音突然变大或者温度超过80℃应让机器停止,仔细检查各部分。

 

机械停车设备每月检查核对表

 

服务细则

 


 

一、机械车库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及基本内容
1. 检查主机配电柜三相电源是否正常
2. 检查控制柜内各电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
3. 检查主接触器触点是否正常
4. 清洁机组外表面及工作场所
5. 提供月度机组检查保养报告
6. 清洁机组控制柜的工作部位
7. 提供标准保养服务。
 
二、设备的零部件损坏更换的处理
1. 因使用不当损坏的设备零部件,以修理为主,能修复的(外送厂家进行修理的除外)则不再另收费用。其中,上述修理费低于200元(含200元)的由承包方负责修复不再向委托方收取任何费用,超过200元的费用部分则由设备使用方处理。
2. 对不可能修复使用的或属于自然老化的设备零部件,在得到委托方签字确认 ,应尽快给予更换(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具体价格则应按维保合同之附件双方约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3. 定期保养需要更换零件时,保证更换零部件的性能不低于原零部件,并经委托方确认。
 
三、双方的责任
(一)委托方责任
1. 本合同期间内,委托方提供承包方机械车位维保服务所必需的工作场地,以保证承包方的维保工作得到顺利进行。
2. 在维修、调试、检测等过程中,委托方应派出相关人员(管理中心工程部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合承包方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检测与保养。
3. 委托方有权对承包方维保人员在本大厦实施维保服务中进行日常管理,以确保在本合同期内整个维保服务工作始终处于安全、文明、规范的工作状态。
4. 委托方的操作人员应按承包方提供的操作程序操作使用机械车库设备,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使机械车库设备损坏,责任由委托方负责。
5. 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毕后,委托方有义务在承包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如果承包方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维护保养项目进行,或违反委托方有关管理制度,委托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有权向承包方发出整改通知。
6. 对于承包方因违规施工或违反委托方管理规定不予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从当月的维保服务费用中进行相应的扣除。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行为的委托方将另案追索承包方的一切责任包括单不限于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7. 委托方对承包方派驻现场的不合格的维保人员,提供相应的依据给承包方确认并有权交还承包方处理
8. 委托方享有承包方维保人员在本合同的日常工作中所发现、发生的任何事件和情况的知情权。
 
(二)承包方责任
1. 为切实做好机械车位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承包方应派遣熟悉上述机械车库系统专职工程师进行技术把关。同时,承包方应做到项目负责制,确定本合同维保服务项目的专职负责人。该负责人将对承包方在本维保服务项目中承担主要责任人。
2. 承包方负责每两星期一次,派出保养人员对每台设备进行保养、检查、维护、调整、加油、润滑、清洁,确保各安全装置完好有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同时按照国家和行业机械车库保养规范标准,对设备实施季节、半年及全年的全面检查保养。
3. 承包方若未能按时或未按本合同规定项目和国家有关保养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而给委托方造成影响和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 承包方对设备进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标准,是以国家制定的有关起重设备的法规、标准为依据。
5. 承包方根据委托方特定的环境,事先制定切合实际的系统维护保养计划,与委托方及时沟通,协调一致,在委托方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各项维护保养工作。
6. 承包方对车库设备的运行状况应有预见性,对异常情况应提前向委托方提供设备的运行报告,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7. 承包方免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上的咨询服务和技术培训。
8. 委托方在发现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承包方进行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委托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9. 承包方在检查上述机械车库系统时,如确认设备损坏必须更换时,应及时给委托方确认,经委托方确认后承包方应尽快落实更新(其中包括单不限于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材料费用,所需费用另计),使之恢复正常工作。
10. 承包方接到报修电话,在7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应提前通知委托方做出相应准备。
11. 承包方提供的常用易损件价目表,仅在本合约期限内有效。
12. 承包方应要求本项目维保人员在工作时保持服装整洁、标志明显,举止文明,服务周到,遵守委托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3. 承包方在开展检查维护保养工作时,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给委托方设备和人员造成损坏和伤害,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
14. 承包方有义务对委托方的机械车库操纵人员进行设备操作技能的培训。
15. 服务承诺:承包方承诺24小时故障紧急抢修服务,在接到委托方有关大厦机械车库设备抢修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以确保机械车库系统的正常运行(如遇交通因素承包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如委托方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他重要单位检查时,承包方有义务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前往协助机械车库系统的检查。
16. 当设备出现故障,因承包方维修技术人员未及时到达,使得客户等待180分钟以上,影响到客户车辆不能行使出车库的,发生的交通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7. 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认证贯彻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分颁发的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
18. 因承包方维保人员失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件在经权威部门认定后属于承包方失职的则由承包方承担一切的责任。
19. 承包方应负责落实承包方维保人员的劳动或劳动合同关系,处理用工人涉及的劳资纠纷。为派驻委托方现场的承包方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保险。
 
四、验收标准
1. 承包方应遵守委托方的现场管理各项制度,不得进入非工作区域和现场。
2. 承包方应服务和根据委托方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要求实施保养计划。
3. 保养工作应按顺序维护->调试->符合运行要求进行,工作结束后保持场地清洁。
4. 严禁携带委托方禁止物品进入车库,如维修需要须经委托方认可后方可出入现场。
5. 承包方在规定时间段内,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每次工作结束后承包方需提交工作内容保养单,交管理中心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方为有效。
6. 特种设备设施保养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委托方有权禁止对承包方无证或证件失效等维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承包方现场维保人员自身出现的安全事故及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委托方方不承担因承包方施施维保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